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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医师、技师、超声等卫生人才

2021-02-12 投稿人 : shiyue 围观 : 评论

  江西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医师、技师、超声等卫生人才。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创立于1939年,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养于一体,学科门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医疗技术精湛、诊疗设备先进、科研实力强大,是全国首批三级甲等医院。自2014年起,连续入选复旦大学医院管理研究所发布的“中国医院排行榜”,2019年艾力彼中国顶级医院100强中位列69位,是江西省唯一入选医院。医院目前拥有东湖、象湖两大院区,其中东湖院区编制床位数2900张,占地105亩,象湖院区编制床位数3200张,占地490亩,两院区在同一院领导班子的领导下实行同质化管理。全院共有45个临床、医技科室,拥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8个,占全省三分之二;国家级诊疗中心1个;省临床重点专科9个;省医学领先学科23个;省级诊疗中心5个;省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9个;为中华医学会疼痛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中国医师协会神经外科分会神经内镜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中国康复医学会康复治疗专业委员会候任主任委员单位,中国医师协会3个分会副主任委员单位,中华医学会3个分会副主任委员单位,是江西省医学会30个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挂靠医院。2018年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获国家发改委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医院以机器人手术为引领的高精技术居省内领先、全国前列,2018年-2020年分别完成达芬奇机器人手术1038台、1295台和1275台,连续三年达芬奇机器人单机手术量名列全国前四名;是国家卫生健康委批准的江西开展人体器官移植、试管婴儿技术的指定医院,国家卫生健康委临床路径试点医院、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重点联系医院。医院拥有12000㎡培训中心专门用于各层次的医学生和青年医师的培养,是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全国SP实践教学示范基地、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国家卫健委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创面修复专项能力培训项目教学基地、全国临床药师师资培训中心、国家临床药师培训基地。为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拥有呼吸与危重症医学、心血管病学、神经外科学、普通外科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内科老年医学、危重症医学7个国家专科医师培训基地。临床医学一级学科科学学位和专业学位博士点各1个(均涵盖25个二级学科,15个三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自改革开放以来,我院以第一完成单位获得国家科技奖3项、以合作单位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3项,获得中华医学科技奖2项、江西省科技进步一等奖4项,承担了江西省首个国家“863”计划主持项目、国家“十二五”重大专项、国家“十三五”重大专项。江西省临床医学科学研究院挂靠我院,医院拥有41个科研平台,拥有江西省消化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江西省烧伤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江西省泌尿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江西省呼吸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江西省内分泌代谢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5个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8个江西省重点实验室,3个江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7个江西省省级研究所和12个南昌大学校级研究所。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名医荟萃,英才云集。医院有双聘长江学者1人,国家“千人计划”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选32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省级人选33人,国家卫健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5人,江西省突出贡献人才3人,省卫健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0人,"赣鄱英才555工程"人选21人,江西省“双千计划”11人,其中引进类4人;井冈学者3人;全省卫生系统高层次学术技术带头人10名(全省共20名),江西省高校学科带头人31人,江西省高校骨干教师23人。在职职工中高级职称763人,博士481人。

  近年来,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坚持“集团化”发展理念,以紧密型医联体、专科联盟、远程医疗等多种方式,构建全方位、一体化医疗服务体系,力图建设引领江西、辐射华东的医疗集团。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应聘硕士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2月1日以后出生)。特殊情况见岗位条件栏;

  3、具有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现役军人;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报考注意事项

  1、硕士岗位均要求考生同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2、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11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特殊情况详见岗位条件栏。

  3、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4、工作经历和工作年限以与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为准,工作年限终算时间为2021年2月28日。(需要提供现单位的工作证明、与现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以及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5、报考医师、技师、药师、护士岗位的考生需取得相应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特殊情况见岗位条件栏。应届毕业生应于2021年11月30日前取得资格证。要求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岗位,2021年规培结束但未参加结业考试的人员可报考,报考人员应于2021年11月30日前取得合格证。

  6、岗位条件中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名人员请注意区分学硕和专硕代码。报名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3月21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者登录我院官网招聘平台报名,请认真填写报名信息,设置为必填项的信息必须填写。联系人:王老师、卢老师、于老师,联系电话:0791-88695116。

  3、请应聘人员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条件,不具备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二)现场资格审核

  报名后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届时应聘人员需根据应聘岗位条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审核后交还):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从本科到最高学历)及认证材料;

  3、专业方向证明;

  4、学籍成绩单;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6、2021年应届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7、报考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岗位,须提交相关岗位工作经历有效证明,工作年限终算时间为2021年2月28日,毕业前的实习不算作工作经历(需要提供现单位的工作证明及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8、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报考前应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9、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如发现定向生或委培生未经相关部门同意自行报考,直接取消资格;

  10、现场资格审核原则上需本人亲自到场,如本人确实无法到场的,可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必须带上委托人在身份证复印件上书写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件才能进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

  (三)笔试及面试

  1、采用笔试、专业面试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笔试、专业面试和结构化面试分别占总分的20%、30%和50%,均采用百分制。考生按岗位需求数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进入专业面试,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专业面试。参加笔试人数:岗位招聘人数等于或低于3:1岗位的报考人员全部参加笔试和专业面试。专业面试得分80分以上者,方可入围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成绩低于80分均不予聘用。笔试主要考核内容为所报岗位的相关知识和能力;专业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水平、从业素养;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反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2、笔试、专业面试、结构化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公示

  1、根据招聘考核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考核总成绩相同,则根据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执行,需诚信体检,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等内容。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考生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需进入结构化面试环节),其他情况一律不递补。

  5、体检及考察合格后的拟聘用人员需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六、聘用、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所在院区由科室及医院结合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聘用的人员实行编外人事代理,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按相关规定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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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聘用为医师岗位且未参加规培者,需按规定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规培时间不纳入试用期及服务年限计算,规培期间予以规培待遇。取得规培证后与我院签订3年的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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