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影像、护士、临床、公卫等人员公告
根据医院发展及工作需要,本单位拟向社会公开招聘若干名工作人员,现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制定招聘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及人数
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在本次招聘考试中,以虚假信息应聘的或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舞弊,并经招聘单位认定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7.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
以上所列期限计算截止日期为接受报名截止日。
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招满截止
(二)报名程序:本次招聘采取系统报名的方式,经过“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及参加考试,报考者只能选择本次招聘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报考者须提供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职称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证明、论文及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单位根据报名要求及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及报名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在报名系统中确认同意报考,不符合条件的审查结果为不通过。未在指定时间进行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审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金澜南路106号
联 系 人:蔡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757-83105370
考试
根据相关规定,岗位二至岗位八免笔试考核:岗位九免笔试及面试考核。
(一)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写作能力等。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视为放弃面试。面试使用统一试题的,面试期间对考生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以面试评委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根据面试从高到低的成绩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下一轮考核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按参加面试人数确定考核对象。
(三)实际技能操作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个人素质评估,实操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为期2-4周,具体时间根据医院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需参加笔试的考生,按笔试30%、面试30%、实际操作技能考核4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为100分。
符合免笔试的考生,按面试40%、实际操作技能考核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为100分。
符合免笔试、面试的考生,总成绩以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成绩计算。
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费由我院支出。
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人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人社部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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