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2024规培招生简章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创院至今已有87年历史,是国内规模最大、业务种类最全、领衔学科最多的精神卫生机构,是国家精神疾病医学中心主体医院之一,目前是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和上海市唯一的三级甲等精神卫生专科医院。
中心包括徐汇和闵行两个院区。具有国内领先的临床诊疗、科研教学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在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3次名列精神专科第一,1次名列第二。在国内精神专科医疗机构中,我中心唯一同时具有“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和“心理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具备培养多学科复合型精神和心理人才的优势,ESI学科排名多年位列精神病学与心理学学科全球前 1%。
中心设有普通精神科、心境障碍、康复、临床心理、儿少、老年、物质依赖等临床科室。现有职工1300余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000余人,具有中级职称者300余人、高级职称者100余人;2300 张开放床位,100 万/年门急诊人次,肩负着全市精神卫生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心理咨询和治疗及对外学术交流与合作等任务。
中心持续推进医院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医院文化内涵,不断加强民主管理,连续十三届获得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
招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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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应聘者请将简历及其他附件材料装订好,并在简历封面右上角注明你所要报名的岗位,快递至: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地址:上海市宛平南路600号2号楼4楼A2404室人力资源部;邮编:200030;联系人:朱老师、孙老师;联系电话:021-34773135。
注:
1、递交简历包括以下材料和附件:(1)个人简历;(2)学历、学位复印件或海外学历认证复印件;(3)最高学历阶段盖章的成绩单复印件;(4)英语四六级证书复印件;(5)其他重要证书复印件。
2、个人简历必须具备以下内容:出生年月、高中起的教育经历(毕业学校、学习时间、所学专业、全日制/在职)、工作经历、手机、电子邮箱等基本信息,以及科研项目、发表文章、奖励、荣誉、技能证书等其他信息。
3、住院医师规培对象依法参加并享有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公积金等社会保障,享受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合同约定的相关福利待遇,其工资奖金按照其学历和资历情况,参照所在培训医院同类人员水平发放,同工同酬。培训结束后择优留院,按规定落实“两个同等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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