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桥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招考第二批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考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人员。社会人员须在报名前已取得相关的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报考有执业注册规定的岗位须具有相应的执业注册证书且处于有效注册期内。
二、招考职位及具体要求
1.社区护士2名
(1)岗位简介:从事基层社区护理工作、家庭医生签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
(2)专业要求:护理学。
(3)学历要求:大专或以上学历。
(4)其他条件:
1.具有护理学初级(士)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及护士执业证。
2.具有在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1年或以上。
(5)招聘对象:社会人员。
2.药剂人员1名
(1)岗位简介:从事药剂、家庭医生签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
(2)专业要求:中药学。
(3)学历要求:大专或以上学历。
(4)其他条件:其中社会人员需具备中药士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
(5)招聘对象:不限。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考职位的工作;
4.无违纪违法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有违纪违法记录,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考用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我单位公开招考编外人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5.社会人员须具有相对应专业的大专或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以2023年5月31日为界,以年龄要求40周岁为例,即要求招考对象须是1983年5月31日后出生(含1983年5月31日),其他以此类推。
四、受理报名暨资格审核
(一)招考程序
1.报名方式:以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6月23日(正常上班时间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通过现场审核确认报名资格的考生才能参加考试。
3.现场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解放路198-204号市桥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楼办公室
联系人:郭老师、冯老师
联系电话:020-34807768。
4.现场报名要求:
(1)《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考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在一张A4纸内打印完整的报名表,不允许分页打印)。
(2)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1张(要求同报名表照片一致)。
(3)确认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户口簿、学历证,以及符合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证件,如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应考人员须本人亲自报名确认,不接受委托。
(5)应考者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并要求填写《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考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的情况以及个人档案材料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取消录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以笔试、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其中笔试考试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少于60分不予录取。
1.考试内容
(1)笔试考试内容:
报考专业相应的专业知识。
(2)面试方式:
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专业技能、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要素。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报考同一职位1:3的比例确定(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
(3)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考试时间:2023年6月27日下午3:00-4:30
面试时间:2023年6月30日下午2:30-5:00
考试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番禺区市桥街解放路198-204号)二楼会议室
2.考试要求
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结构化面试。应考人员必须在笔试开考前15分钟进入考室,未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室者,取消笔试资格。在面试前15分钟进入候考室,在工作人员指引下进行抽签,并按抽签顺序进行面试,未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者,取消面试资格。
(三)体检
参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文件精神,根据考试成绩高低顺序,招考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由本单位电话通知参加体检考生,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由个人垫付,待办理录用手续后,凭发票原件由用人单位报销。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与职位的适应程度,并再次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考察对象须在接受考察时向考察组提供学历证、学位证的鉴定证明、个人信用报告和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经审核,拟聘用人员存在资格条件与招聘岗位要求不符或所提交的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确定录用人选和办理录用手续
1.考察合格的人选由市桥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考领导小组统筹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2.经招考领导小组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用人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3.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市桥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报考同一职位的总成绩合格人选中由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
(1)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3)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获录用者的待遇和管理
获录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合同期间享受广州市番禺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外人员有关规定的福利待遇。
六、其他事项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本方案由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七、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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